終於把魔爪伸進部落格啦!
有一個高職生被判五個月哩......

又想到成大mp3的殺雞儆猴作用。

哎哎...這樣站方研發音樂撥放器有什麼用哩.......

這樣誰敢放歌在上面啊.......

真是的,搞不好哪一天被抓到喔~五個月喔~易科罰金十五萬喔~

實在是......

自己都不敦促法令的維修完善,到處抓一些小鬼頭祭祭唱片公司,讓唱片公司高興一下。

殊不知到底有幾百萬個論壇、幾百萬個FTP在正正常常的運作啊!?

他們的量可是以TB計算的耶.....抓不到嘛,虛!

哼,抓不到P2P,改來找網誌麻煩,柿子就只挑軟的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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