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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報載,教育部計畫將註冊單加入一項“學生自治組織費用“。

預計是五十元。另外也有娛樂大眾的五十元自由繳。

用途在於讓各校學生會的財務狀況可以更好一點,做更多一點事。

是好是壞咧?
很明顯,有八成的人將會不想繳這五十塊。

理由很簡單:根本不知道學生會在做什麼。

學生會,是學生體系裡最接近社會公司,或一個小政府的組織形態。

所接觸的面向也不只是對於學生,還有對學生權益的爭取。

甚至也有機會與他國進行交流,不只是學術上,而是經濟議題、政治議題。

如同一個政府是用錢撐起來的,學生會也是用錢撐起來的。

唯一的差別在於,學生會沒有支薪,甚至該不該慶功宴都會被拿來吵翻天,而

系會社團沒有這種困擾。


學生會可以說是責任很多很雜但是完全要靠熱情去燃燒,而且如果要享受福利,還會被質疑。

現在要收每人五十元,立意甚佳,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會實行。

而且這筆錢要怎麼監督是很大的問題......從校方來的錢受到的監督一定會嚴很多。

形同校方自動替學生照看這些錢,反正本來學生就不管這些錢怎麼用了,學生很多根本不想管,然後事後嘴砲說“啊~學生會都沒用啦“。

自己不去注意自己的福利,卻事後大放砲,完全不可取。

有付出必有所得,尤其現在付出的是錢,所以當然要注意自己錢的去向。

回到主題,每人五十元好不好?

好是好,可是萬一某校學生會體質不健全,無法好好善用錢,遭到砰擊的又會是學生會、校方、政府。

學生會體質不健全的情形下,校方勢必又佔了主導權。迄今沒有學生會是站在與校方一級單位同等的地步,這目前太困難了。可能要好幾年的A+記錄才會讓校方考慮更動位階表。

能夠有力的運用這筆錢的學生會我想不會很多吧......

能用的有成效的,我想又更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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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be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